2025年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以下簡稱“新版名錄”)與舊版相比,主要發生了以下變化:
### 一、新增危險廢物類別
新版名錄新增了多類危險廢物,這些新增類別主要覆蓋了新興行業及特定工藝產生的廢物,例如:
* **HW50廢催化劑**:新增了石油煉制、化工合成等領域的26種廢催化劑,如丙烯腈合成廢催化劑等。
* **HW49其他廢物**:明確了實驗室危廢、廢棄電路板等特殊場景危廢的歸屬。
* **HW38有機氰化物廢物**:新增了丙烯腈生產廢液等高風險物質。
此外,新版名錄還新增了4種普遍具有危險特性的錫冶煉廢物。
### 二、豁免管理清單調整
新版名錄對豁免管理清單進行了擴容和優化,具體變化包括:
* **新增豁免場景**:例如廢鐵質油桶壓塊后用于金屬冶煉、含油金屬屑除油后作為冶煉原料等場景被新增為豁免管理對象。
* **優化現有條款**:對部分已有豁免條款進行了優化,如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進入水泥窯協同處置,這有助于降低企業的填埋成本。
同時,新版名錄還根據危險廢物環境風險研究結果和各地環境管理實踐,刪除了2條豁免規定,并新增了1條豁免規定,對部分危險廢物豁免條件表述進行了修改。
### 三、明確“點對點”定向利用機制
新版名錄首次明確了“點對點”定向利用機制,允許企業將特定危廢(如廢酸、廢堿)直接供給其他單位作為替代原料。這一機制的實施需要企業向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并簡化跨區域審批流程。這一變化有助于促進危險廢物的資源化利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 四、附表及附錄調整
* **附表部分**:新版名錄共計列入470種危險廢物,相比舊版增加了3種。其中,整合了2種廢物代碼、拆分了1種廢物代碼。此外,還修改了個別危險廢物的文字表述或危險特性表述,并新增了6條注釋。
* **附錄部分**:主要根據危險廢物管理的實際情況進行了動態調整,以更好地適應危險廢物管理的需要。
### 五、其他變化
除了上述主要變化外,新版名錄還對危險廢物的鑒別、歸類管理等方面進行了完善。例如,完善了鑒別后危險廢物的歸類管理要求,明確了不明確是否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應按照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進行認定等。
綜上所述,2025年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與舊版相比在新增危險廢物類別、豁免管理清單調整、明確“點對點”定向利用機制以及附表及附錄調整等方面均發生了顯著變化。這些變化有助于我國更好地加強危險廢物管理,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環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