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學實驗室中,靜電可能導致的危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一、火災和爆炸
靜電的最大危害在于可能引發火災或爆炸。當靜電積累到一定程度時,一旦接觸到導體就可能產生放電現象,這種放電可能產生足夠的能量來點燃可燃物、可燃蒸氣或易燃液體,從而引發火災或爆炸。特別是在處理易燃易爆物質時,靜電的危害更為顯著。例如,在攪拌鎂粉和磷酸的過程中,金屬摩擦產生的靜電火花就可能點燃氫氣、甲烷等可燃氣體,導致爆炸。
### 二、電擊傷害
雖然靜電的電擊能量通常較小,不會直接致人死亡,但電擊可能引發墜落、摔倒等二次事故,從而對實驗人員造成傷害。此外,電擊還可能對實驗設備造成損壞,影響實驗的正常進行。
### 三、實驗誤差和設備損壞
靜電還可能干擾電子設備的正常運行,導致實驗數據的偏差。同時,靜電也可能會損壞電子設備或精密儀器的內部電路,造成設備故障或損壞。
### 四、安全隱患和事故風險
靜電的積累還可能形成潛在的安全隱患,增加事故的風險。特別是在化學實驗室這種對安全要求極高的場所,靜電的危害不容忽視。
容器如罐、瓶等或由絕緣材料制成的輔助工具在某些情況下確實獲得了用于可燃溶劑的制造商批準,但操作員必須意識到這一危險,并必須嚴格遵守制造商的規定和使用條件(例如“禁止干擦”、“僅按規定使用”等)。
為了防止靜電放電,絕緣材料表面在可燃蒸氣同時存在的情況下不得通過摩擦、擦拭或類似過程充電。建議使用導電或泄漏材料,因為這些材料在接地時可以安全地釋放其電荷。因此,靜電放電的前提條件,即帶電的絕緣材料表面,并不存在。
在實驗室中觀察到的第三種放電類型是滑動尖端靜電放電。它主要發生在設備內部和絕緣材料表面,當同時發生所謂的“強電荷生成過程”時。這些條件例如在絕緣管中滿足,通過這些管道以高速度輸送氣溶膠或固體顆粒。
一個受到影響的管道,在其中發生了滑動尖端靜電放電,通常會在其表面留下幾厘米長的深色痕跡,并在中心處有濃度,由于放電的擊穿,管壁發生了穿孔。滑動尖端靜電放電的能量足以點燃任何類型的燃料-空氣混合物。由于產生這種放電類型所需的多個條件,因此發生的概率相對較低。在有疑問的情況下,建議咨詢專家意見。
由于滑動尖端靜電放電僅發生在絕緣材料表面,因此在這里使用導電或泄漏的運輸或輸送系統也是一種適當的保護措施。靜電及其點燃危險是一個非常復雜的話題。
對所謂的防爆區域(即被定義為防爆相關的區域,因為在這些區域可燃氣氛更頻繁且范圍更大)中部件和組件的要求規定得很好。但在空氣交換量高且溶劑量較少的區域(未被定義為防爆區),也必須確保在排放點或開放處理溶劑的區域不會出現靜電點燃源。
在該區域發生的靜電放電必然會導致混合物的點燃,最壞的情況下會導致容器的爆炸。這種排放應首先避免,例如通過使用合適的過濾系統。如果這不可能,則必須確保在溶劑排放點或開放處理這些物質的區域(例如廢溶劑收集點)不會產生靜電危險。
為此,不僅需要采取本文中描述的溶劑系統保護措施,還需要采取進一步措施,例如通過導電地面和合適的鞋子確保人員的接地。對上述防爆區域的靜電要求在各國的規定不同。
為了防范靜電帶來的危險,化學實驗室應采取以下措施:
1. **保持適宜的濕度**:控制實驗室的濕度有助于減少靜電的產生。一般來說,靜電防護區相對環境濕度應控制在40%以上。
2. **接地與泄漏**:采用接地法或泄漏法來消除靜電。接地法主要用來消除導電體上的靜電,而泄漏法則通過增濕劑或使用抗靜電添加劑來促使靜電電荷從絕緣體上自行消除。
3. **抑制電荷產生**:盡可能減少物體之間的摩擦或分離作用,以降低靜電的產生。例如,在液體、氣體輸送或塑料擠壓等實驗中,可降低操作速度,避免使用容易帶電的絕緣物。
4. **使用除靜電器**:在需要的情況下,可使用除靜電器來積極消除帶有的靜電。
5. **安全操作規范**:實驗人員應遵守安全操作規范,如工作時盡量不搞可使人帶電的活動,合理使用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避免急性動作等。
綜上所述,化學實驗室中的靜電可能引發火災、爆炸、電擊傷害、實驗誤差和設備損壞等多種危險。為了保障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實驗的正常進行,應采取有效的措施來防范靜電的危害。